□曹永栋 刘思思
201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第一次正式提出制度型开放,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指出“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202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又强调“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当前,面对纷繁复杂的国内外形势,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构建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成为我国推动高质量发展、开启高水平开放新征程的重要抉择。

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是应对纷繁复杂的国内外形势的必然要求
党的二十大强调,要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为新发展阶段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指明了前进的方向。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是顺应我国对外开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新趋势的重要战略抉择,是应对国际形势变化、推动改革开放开辟新局面的关键一招。
制度型开放是应对全球经济形势的必然抉择。近日美国政府出台“对等关税”政策,企图通过单边加征关税的方式来取得国际贸易中的有利地位。本质上,这是美国产业空心化困境下,为转嫁内部矛盾而炮制的单边主义、保护主义行径。这种零和博弈思维既损害美国本土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又影响世界经济长期稳定,是披着公平外衣的霸凌主义。相比之下,中国始终坚持多边主义、坚持制度型开放,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中国秉持自由贸易理念,持续深化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经贸合作关系,促进各国之间互利共赢。在共建“一带一路”的合作版图中,东盟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是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自《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生效实施以来,中国与东盟国家的制度协同效应不断增强,为区域经济合作提供了强劲动力。
制度型开放是积极参与全球治理的重要途径。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中国等新兴经济体国家逐渐崛起,日益成为国际社会中不可忽视的力量,在全球治理体系中话语权逐渐增强。这种变化则表现为全球治理方式的转变,从西方发达国家主导转变为全球共同治理。制度型开放是我国积极参与全球治理的重要途径。治理规则是全球治理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制度型开放能够推动我国更好地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继续推动制度创新和制度供给,从而更好地参与全球治理,提升我国在全球治理中的话语权。
制度型开放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路径。我国国内经济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从新发展格局来看,国际循环和国内循环畅通依旧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目前,国内国际双循环过程中仍然存在不少堵点,尤其是一些人为设置的制度障碍,阻碍要素在双循环中自由流动。制度型开放有助于我国优化供需结构、构建新发展格局,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通过学习国际先进规则、规制、管理、标准,倒逼我国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增强制度优势,在多领域破除阻碍生产要素优化配置的障碍,引入关键要素并提升资源配置效率,推动供给结构优化升级。
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成为构建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的重点
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既有对内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又有对外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积极参与全球治理、推进制度创新和制度供给的要求。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于2025年经济工作的部署,要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从对内层面来看,要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从对外层面来看,要积极推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动自贸试验区建设。
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开放与改革是紧密相连、相互促进的辩证统一关系,要以开放促改革。制度型开放已经从“边境”开放逐步拓展到“边境后”开放,即从解决能不能入境、入境是否便利的问题转变为国内的政策制度规则是不是更加透明、统一、公平的问题。为更好推动制度型开放,我们需要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首先,要完善产权制度,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产权制度是保护各类经济主体在市场竞争的基础制度,要保障各类经济主体尤其是非公有制经济的产权,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其次,要完善市场准入制度,构建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规则,清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壁垒。规范地方招商引资法规制度,打破各类市场封锁和地方保护。再次,要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促进要素自由流动,优化资源配置。长期以来,在我国市场体系发展过程中,土地、劳动以及资本等要素的市场化改革相对滞后,存在诸多薄弱之处。因此对于资本、劳动等传统生产要素和数据等新兴生产要素,要加快推动各类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与高效利用,破除要素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藩篱,防止行政权力不正当干预市场。最后,要完善市场监管制度。市场监管是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制度保障。一方面,搭建起全国统一的监管准则框架,将市场监管所须遵循的标准与规则依法向社会公开,为市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且可预期的监管环境;另一方面,构建全国统一的执行规则,加强部门协同,强化区域协作,提高执法效能。
以共建“一带一路”为依托推动制度型开放。现行国际体系与秩序的核心理念是多边主义。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是我国新时期对外开放战略的升级和深化。强化对外开放制度体系设计,要加快构建与国际通行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实行高水平的贸易与投资便利化政策。我国提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以来,已与150多个国家、30多个国际组织签署了230多份合作文件。未来,我国将以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为依托,继续扩大制度型开放。在“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上,推动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双边及多边合作,加强战略、规划、机制对接,加强政策、规则、标准联通,共同建立协调统一的制度标准,形成统一的技术、投资、贸易规则标准。
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目前,我国在商品、服务、投资等传统领域已经基本实现与国际对接,但自由化便利化水平仍有待提高。在数字贸易、跨境人才流动等新兴对外开放领域与发达经济体仍有较大差距,在知识产权保护、国有企业等“边境后”重大政策领域与发达经济体存在较大差距,因此,我国所要继续推动做的是:第一,继续深化传统领域规则标准与发达经济体对接。继续降低制成品关税;推动教育、文化等领域的外商投资准入清单,积极落实外商投资法;对非国有资本对外投资采取备案制。第二,把握申请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的机遇,在新兴领域对照国际上的高标准规则,促使自身发展与国际前沿接轨,提升在全球经济格局中的竞争力与适应性。CPTPP、DEPA代表着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和数字经济规则,要积极对标其在数字贸易、知识产权、透明度等新兴领域的规则标准,融入全球治理体系,提升我国国际话语权。第三,在知识产权保护、国有企业等“边境后”重大领域,要合理扬弃,既要考虑我国与国际标准对接的合理因素,又要进行制度创新,弥补国际标准的缺陷与不足。例如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既要完善顶层设计,又要在具体规则领域与发达经济体高标准对接。
推动自贸试验区建设,强化制度创新功能。自贸试验区是扩大制度型开放的重要载体,重点任务就是制度创新,这是我国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向外进行制度供给的重要战略高地。截至2024年年底,我国已经建立了22个自贸试验区,形成了“东西双向互济”的战略格局。未来要积极主动地推动自贸试验区的发展,稳定发挥其“制度创新”的作用。第一,加强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的协同性、配套性。在产业链重点领域进行制度创新时,完善各项政策制度的配套性,使政策制度形成合力,推动各领域协同发展。第二,完善自贸试验区的顶层设计。要积极推动不同地区自贸试验区根据自身特点进行制度改革和创新,发挥制度溢出效应。同时,要统筹协调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积极推动在贸易、投资、金融等领域制度创新,避免在某一领域过度创新而整体失衡。第三,放宽自贸试验区的制度改革权限。制度创新是一项不断试错的过程,既要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的改革自主权,也要构建容错纠错机制,制定配套的细则标准,提供可操作的程序。
在积极推动制度型开放的过程中,河南自贸试验区要从“两体系、一枢纽”的战略定位出发,加强制度创新,打造河南制度型开放新高地。一方面,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学习借鉴全国其他自贸试验区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截至2025年4月1日,河南省自贸试验区已累计向全国推广25项制度成果、向全省推广101项制度成果,制度创新成果丰富,涵盖商事制度改革、跨境电商等制度创新成果。但高端和前沿产业等新业态领域的制度创新不足,应积极学习借鉴其他自贸试验区的制度创新成果,发挥制度溢出效应。另一方面,推动形成系统性、集成性改革经验,避免碎片化。目前河南省自贸试验区涵盖郑州、开封、洛阳三大片区,郑州片区重点发展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并创新体制机制,打造物流中心和发挥交通枢纽作用;开封片区重点发展服务业,提升国际合作贸易能力,促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洛阳片区重点发展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提升产业能力,打造智能制造示范区并推进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今后,既要立足不同片区的要素禀赋、战略定位,发挥不同片区的优势,差异化进行制度创新,又要加强三大片区的协同创新,形成系统性、集成性改革经验。
(作者分别系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

相关文章:
榆次区市场监管局召开全区整治生产领域制售假冒伪劣肉制品现场会暨食品小作坊生产安全质量提升行动推进会04-24
马中教育合作着眼青年面向未来——访马来西亚高等教育部长赞比里04-23
林骏宇:向“新”而进 全力推动环境和能源装备高质量发展04-22
服务业扩大开放 金融、医疗等多领域明确155项试点任务04-21
2025年博白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召开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