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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据扬子晚报报道,近日,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因聚餐饮酒致人死亡的案件作出一审判决。
2023年12月14日,朱某丙与11人聚餐共饮酒约3500毫升,结束后因饮酒较多,被安排找酒店休息。后朱某丙被发现无法叫醒,送医抢救无效死亡,死亡诊断为急性酒精中毒等,血液中乙醇成分达461.34mg/100ml 。
2025年1月,朱某丙家人将11人诉至法院索赔77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熊某等8人在聚餐时无劝酒、灌酒等不当行为,也无应救未救情形,不构成侵权;朱某等3人作为共餐及同行者,明知朱某丙醉酒,却未尽照看及救助义务,致朱某丙无人照看延误抢救时机,应承担次要责任,合计赔偿近20万元。
(来源:扬子晚报 编辑:阿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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